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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首设“居家养老服务诚信月”

        本报讯(记者 马道军)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居家社区养老系列评选表彰会上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在全省率先设立“居家养老服务诚信月”,每年5月集中宣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诚信标准,通过对标找差,引导居家养老组织坚守诚信,全面提升诚信意识。 

        去年,我市在全省试点推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诚信标准,明确养老组织若有泄露老年人信息和隐私、非法收费或非法销售产品等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后,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记入黑名单,政府的相关补贴也会随之取消。 “我们有会员单位300余家,目前已经有145家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主动向协会提交申报材料,签订了‘诚信公约’,经过专家评定,首批有107家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获评诚信单位,并接受社会监督。”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会长石德华说。 

        据了解,经评定成为诚信单位的养老服务组织以及社会反响良好的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等级评定、项目申报、荣誉表彰上给予倾斜,而养老组织有了不良行为,将取消或降低其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级并纳入考核。当天,会议表彰了20家“南京市最具诚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20名“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负责人”、20名“南京市最具爱心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员”、90家“南京市居家养老诚信组织”、15家“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品牌组织”、5家“南京市居家养老连锁组织”。来源: 南京日报(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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