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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家庭服务业入户服务补贴业务调整

        入户服务补贴业务类型进行细化调整,享受补贴条件进行具体规定。日前,市就业服务局发布《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家庭服务业入户服务补贴业务条件和业态类型的通知》,规范我市家庭服务业入户服务补贴工作。

        按照通知规定,参与入户服务补贴业务的机构必须经过市就业服务部门认定,并与包头市家庭服务网络信息中心签订入户服务协议及促进就业券(家庭服务券)服务协议。入户服务补贴业务的业态类型符合规定要求。入户服务补贴业务只针对居民家庭,不包括家庭服务企业对单位、机构的服务业务。入户服务补贴业务每单金额不低于100元,每户居民家庭(以服务地址为准)每月只能享受一次50元的费用减免。订单须完整详细、核对无误回访成功、业务流程操作符合标准。利用手机APP、微信、网站等上报的订单,需使用优惠券支付减免的50元费用。长期服务业务(如:月嫂、保姆、每周钟点工等)按一次计算补贴。

        据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指导服务项目》规定,我市入户服务补贴业务的业态类型进行调整,享受入户服务补贴的业务类型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生活百事)、病患陪护(医疗服务)四大类共计47项服务项目,不享受补贴的业务类型为:送餐、换煤气罐、产品购买安装服务(如厨卫设备安装、门窗安装、安装户户通等)、室内空气检测、代购、代驾、房屋租赁、求职招聘、婚介服务和销售类等。

        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市自2014年开始发放家庭服务券,当年发放20757份,2015年度发放2.5万份,2016年6月1日起,我市居民家庭向96200包头市家庭服务网络信息呼叫中心提出的符合相关要求的家庭服务需求,可以享受50元的优惠。与以往政府免费发放“家庭服务券”的对象主要是80周岁及以上老人、视力和肢体重度残疾的残疾人家庭和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家庭等特定家庭不同,这次政策调整为补贴全市居民家庭,成为包头市家庭服务从特惠制向普惠制转变的一次有益尝试。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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